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首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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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服务热线:
139-2227-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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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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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申请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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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
无 |
符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直接参与医疗器械销售的企业。
受理
办理结果
确定受理或不予受理。
审查
办理结果
提出初审意见。
决定
办理结果
提出审核意见。
制证
办理结果
制证完成。
设立依据 | 法律法规名称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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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号 | 2018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 | |
条款号 | 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 |
颁布机关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
实施日期 | 2018-03-01 | |
条款内容 |
第十六条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填写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