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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1.申请人应当是在广东省辖区范围依法登记的企业;
2.申请人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申报销售证明的产品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产品属II类或III类;
4.申请人生产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具备良好的信用等级,不得在生产整改或涉案处理期间;
5.申请人应当保证所出口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出口相关规定要求,并应当符合进口国的相关要求。在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1.申请人应当是在广东省辖区范围依法登记的企业;
2.申请人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申报销售证明的产品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产品属II类或III类;
4.申请人生产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具备良好的信用等级,不得在生产整改或涉案处理期间;
5.申请人应当保证所出口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出口相关规定要求,并应当符合进口国的相关要求。在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

1.企业注册地在广东省内;
2.符合粤食药监局许〔2018〕67号文中第二条要求,且能提供粤食药监局许〔2018〕67号文中第三条材料的。

三类高风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服务

三类高风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服务

三类高风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服务

境内申请人应为境内依法进行登记的企业。境外申请人应为境外生产企业,且该医疗器械已在注册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已获准上市销售。申请的医疗器械应列入《关于发布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4号)的目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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