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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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227-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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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广州市辖区(不含南沙自贸区)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终止备案产品生产的,应当及时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取消手续。
1.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取消表
2. 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 产品备案证注销保证声明
4. 授权委托书
5. 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护声明
名称 |
说明 |
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1(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无 |
1(工作日) |
到现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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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
法律法规名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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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名称:《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
依据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六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