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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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条件 / Conditions

1.企业注册地在广东省内;

2.符合食药监办械注〔2015〕511号文中第四条要求,且能提供食药监办械注〔2015〕511号文中第五条材料的。


۞ 申请材料清单 / List of application materials

1.广东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表

2.申请人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可通过系统自动获取)

3.产品知识产权情况及证明文件

4.产品作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分类依据

5.产品研发过程及结果的综述,产品技术文件

6.产品说明书(样稿)

7.体现临床应用价值的资料

 

   ㉿ 办理流程 / Processing process

图片3


❈ 办理时间 / Processing time

名称

说明

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本程序第四条要求进行初审,并于6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符合要求的,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进行技术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申请人、产品名称,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对相关意见研究后作出最终审查意见。初审不符合要求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通知申请人。

26(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6(工作日)

到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依据 / Processing basis

1. 法律法规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的通知》

依据文号:食药监械管〔2014〕13号第一条

2.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的通知》

依据文号:食药监办械注〔2015〕511号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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